关于研究生复试调档相关问题的说明
根据全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需要,为方便毕业生办理升学复试中的相关档案手续,现将相关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申请查阅、复印档案材料
毕业生离校前档案由学生档案室统一管理,如需查阅、复印相关材料,请与学院负责就业辅导员联系,并由学院辅导员携《查借阅档案介绍信》(见附件1)到学生档案室办理、查阅。
二、申请提前寄送档案材料
经确认需要提前寄送档案材料的毕业生,请与学院负责就业辅导员联系,学生本人携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华侨大学研究生复试提前调档申请表》(见附件2)、《拟录取研究生招生调档函》复印件到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办理登记,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转交学生档案室,由学生档案室装档、寄送。
三、其他说明
1.根据国家规定,学生档案必须通过EMS专用渠道统一寄送,学生本人不得携带。
2.6月份之前,应届毕业生档案袋中只有高中时期的相关材料。学生档案室于每年7月份集中归档完成后,会将大家大学期间完整的档案材料寄至指定单位。
3.如果档案分两次寄送,可能会发生档案遗失、无法合并等问题,为避免该情况出现,建议同学们与升学单位做好沟通,申请毕业后统一寄档,若升学单位同意,将调档函交至本学院就业负责就业辅导员即可。如果升学单位切实要求提前寄档的,因两次寄档导致的档案遗失、无法合并等问题,由申请者承担一切后果。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204室,电话:0595-22691552;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617室,电话:0592-6160358。
华侨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华侨大学学生档案室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