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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复试调档相关问题的说明

作者: 发表于:2024-05-17

关于研究生复试调档相关问题的说明


根据全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需要,为方便毕业生办理升学复试中的相关档案手续,现将相关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申请查阅、复印档案材料

毕业生离校前档案由学生档案室统一管理,如需查阅、复印相关材料,请与学院负责就业辅导员联系,并由学院辅导员携《查借阅档案介绍信》(见附件1)学生档案室办理、查阅。


 二、申请提前寄送档案材料

经确认需要提前寄送档案材料的毕业生,请与学院负责就业辅导员联系,学生本人携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华侨大学研究生复试提前调档申请表》(见附件2)、《拟录取研究生招生调档函》复印件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办理登记,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转交学生档案室,由学生档案室装档寄送。


 三、其他说明

1.根据国家规定,学生档案必须通过EMS专用渠道统一寄送,学生本人不得携带。

2.6月份之前,应届毕业生档案袋中只有高中时期相关材料。学生档案室于每年7月份集中归档完成后,会将大家大学期间完整的档案材料寄至指定单位

3.如果档案分两次寄送,可能会发生档案遗失、无法合并等问题,为避免该情况出现,建议同学们与升学单位做好沟通,申请毕业后统一寄档,若升学单位同意,将调档函交至本学院就业负责就业辅导员即可如果升学单位切实要求提前寄档的,因两次寄档导致档案遗失、无法合并等问题,由申请者承担一切后果。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204室,电话:0595-2269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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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华侨大学学生档案室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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