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文件
计算〔2024〕16号
关于印发《华侨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级境外生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系、基础部:
现将《华侨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级境外生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7月4日
华侨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级
境外生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于2021年开始对境外生实行计算机类专业大类招生,采取“3+1”的培养模式,即新生入学后,第一至第三学年在专业大类内不区分专业(方向),前三学年在完成大类课程后,根据自身的生涯发展目标、志趣专长和学业情况等,分流到各专业(方向)并执行对应的培养方案。
为切实做好大类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根据《华侨大学关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华大教〔2018〕13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业分流指导思想与原则
1. 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参考学生前三学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专业分流。
2. 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等因素进行分流。
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 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变更。
二、专业分流组织工作和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小组,由该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院专业分流工作。
组长:陈荣美
成员:田晖、王靖、彭佳林、蔡奕侨、张洪博、全韩彧、宋益国、颜郁澎
秘书:李玉、陈路芳
三、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一)专业申请
1. 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是学生按照培养方案修读的前三学年专业课程情况。
2. 学生在2024年7月7日前根据自身志愿及学业情况填报《专业志愿选择表》(附表1)和《专业志愿选择汇总表》(附表2),每人可填报2个不同志愿,志愿具有优先级别。学生须如实填写,错填、漏填、重复填均视为无效志愿,视为服从学院统一安排。
3. 各班班委在2024年7月10日前汇总整理好本班填报的志愿表格,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fchen@hqu.edu.cn,纸质版提交至学院教务室。
(二)学院审核及公示
2024年7月17日前,学院根据分流条件审核学生申请表并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分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三)分流后的培养
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根据分流结果进行学生学籍调整,落实培养方案等有关事宜,确保学生按时进入分流后的专业培养阶段。
四、其他
1. 若因休学等学籍异动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分流的学生,复学后学院根据制定的分流方案进行安排其分流专业(方向)。若休学时长达2个学期,顺延参加下一年级的专业分流工作。
2. 本实施方案仅适用于本院2021级境外生,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