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实验中心:
为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华侨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华侨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信息科学与工程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与内容
清查范围:全院教职工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设备家具类资产。
清查基准日:2024年06月01日。即该日期之前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入账的在账资产。
二、清查工作步骤
(一)使用人自查(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0日)
各位使用人根据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信息与本单位的实物进行核对,全面清查、梳理本单位资产的账实相符情况,填写附件1《2024年信息学院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表》并签字,交给对应的资产管理员。
1.若发现资产标签有脱落的或未张贴的,请使用人及时联系固定资产的对应资产管理员进行补打并粘贴。
2.若资产存放地信息为空或者不完整,请使用人及时联系固定资产的对应资产管理员在系统中修改,存放地信息需具体到房间号。
3.若资产管理系统中的使用人与实际使用人不符,请使用人及时联系固定资产的对应资产管理员在系统修改,系统中的使用人应与实际使用人保持一致。
(二)资产管理员核查(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20日)
对应的资产管理员根据使用人提交的附件1《2024年信息学院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表》进行实物核查并签字。电子档发送邮箱:linq@hqu.edu.cn,签字后的纸质档交至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大楼A533,林琦处。
三、清查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水平。学校资产是国有资产,定期资产清查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抓手。各位使用人及资产管理员务必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确保清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上报结果客观准确。
2.严肃清查纪律。各位使用人及资产管理员应实事求是,严禁瞒报虚报。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限期整改到位。按照“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原则,对于清查工作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完成。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6月3日
附件:
1.2024年信息学院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表
附件1 2024年信息学院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