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五)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申请专业及研究方向
三、申请流程
(一)预报名
有意申请免试攻读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学位的学生,于9月26日中午12:00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为“姓名-本科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
(1)《华侨大学2023年推免生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3级研究生推免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3)所在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4)《学生证》(原件扫描件);
(5)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推免生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扫描件)。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院将对预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通知学生审核结果。
(二)正式报名
1.时间: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9月28日)
2.安排: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于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及相关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报名及相关确认手续,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四、复试
(一)复试采用远程网络面试的形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学院不收取复试报名费及考试费。
五、录取
(一)学院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提出拟录取名单,并在12小时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二)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1.QQ咨询群:639933049
2.电话:
工商管理专业:0595-22692651 (吴老师)
MPACC:0595-22697755 (吴老师)
3.邮箱:
工商管理专业:3145738575@qq.com
MPACC:mpacc@h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