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工作站及相关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与规范化运作,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改革和内涵建设提升,提高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华大研〔2014〕13号)和《华侨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研究〔2014〕2号)的文件要求,现面向各研究生工作站征集2016年的研究性项目及岗位需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程序安排
1.提出项目和要求
各工作站根据本单位业务等相关发展情况,将需要通过专题研究解决的问题转化成若干研究性项目/岗位,提出明确的项目名称、岗位内容、任务要求、配套条件、进站研究生的专业/人数/时间等要求等需求信息。全校各类型各学科的研究生均可开放。上报过程可与校内培养单位初步沟通,也请各对接的培养单位主动与各研究生工作站沟通协调。
2.上报需求
各研究生工作站明确相关研究性项目和岗位需求信息后,以工作站的名义填报《华侨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研究性岗位需求征集表》(附件1),于2016年1月11日之前通过邮箱发送到华侨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zyxw@hqu.edu.cn。
3.发布双选
研究生院将需求信息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各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报名,于2016年1月18日之前将报名信息汇总给各工作站,由研究生工作站选择确定。
4.确定人选
各研究生工作站于2016年1月21日将确定人选及初步协议正式报送给研究生院,研究生院通知各培养单位做好后续对接工作。
二、其它说明
1.研究生工作站进站的研究生可以包含全校各种类型各个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研究生进站的时间为2016年,可以半年或者一年。
3.研究生进站、在站及出站均以研究性项目/岗位为导向,以承担研究性工作为进站标准和在站学习工作的重要任务,以研究性成果为出站考核依据。
4.各培养单位及导师应积极支持研究生进站开展专业实践,并借助工作站平台加强与建站单位在产学研合作、研究生联合培养、案例教学、成果转化等各方面的交流合作。
5.其它未尽事宜主要依据《华侨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研究〔2014〕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泉州校区杨思椿401室 张老师 0595-22692923
厦门校区行政主楼A1107室 罗老师 0592-6161276
E-mail:zyxw@hqu.edu.cn
附件:
附件1:华侨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研究性岗位需求征集表.doc
附件2:硕士学位授予学科目录.xls
附件3:专业学位授予学科目录.xls
研 究 生 院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