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首页 |

【奖学金】关于2023年境外研究生学业续航计划奖学金复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30日点击数:


培养单位

根据《华侨大学境外研究生学业续航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华大研〔2022〕1号规定获奖研究生应在第三学期参加复核,通过后予以发放剩余奖学金。为做好2023年获奖研究生的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及内容

1.2023年境外研究生学业续航计划奖学金获奖学生,且正常在校学习。

2.复核内容为获奖学生第一学年的学术综合表现。复核通过者,发放奖学金的剩余50%一等奖获奖学生发放5000元,二等奖获奖学生发放3000元。复核未通过者,则剩余50%不再发放,且不予补发。

二、复核条件

1.复核通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第一学年,一等奖学金获得者须通过论文开题。

2在第一学年,二等奖学金获得者须课程通过率达到100%,或课程成绩优良率达到70%及以上;或者在学科竞赛、学术活动、实践实习等方面有良好表现。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复核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和“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

4)有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组织复核,1014前将复核结果提交研究生院。其中复核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和佐证材料(如个人成绩单、证书、证明等)命名为“XX学院2023年学业续航计划奖学金复核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

2.研究生院汇总复审提交财务处进行发放

3.纸质材料: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611岳老师;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404骆老师

电子材料hqugraduates@163.com

4.工作联系:岳老师,0592-6161272。


                                   研

                                     2024930

复核通知附件.zip


下一条: 【奖学金】关于2024-2025学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研究生拟推荐人选的通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