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华侨大学境外研究生学业续航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华大研〔2022〕1号)规定,获奖研究生应在第三学期参加复核,通过后予以发放剩余奖学金。为做好2023年获奖研究生的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及内容
1.2023年境外研究生学业续航计划奖学金获奖学生,且正常在校学习。
2.复核内容为获奖学生第一学年的学术综合表现。复核通过者,发放奖学金的剩余50%(即一等奖获奖学生发放5000元,二等奖获奖学生发放3000元)。复核未通过者,则剩余50%不再发放,且不予补发。
二、复核条件
1.复核通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第一学年,一等奖学金获得者须通过论文开题。
(2)在第一学年,二等奖学金获得者须课程通过率达到100%,或课程成绩优良率达到70%及以上;或者在学科竞赛、学术活动、实践实习等方面有良好表现。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复核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和“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
(4)有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组织复核,10月14日前将复核结果提交研究生院。其中复核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和佐证材料(如个人成绩单、证书、证明等)命名为“XX学院2023年学业续航计划奖学金复核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
2.研究生院汇总复审后,提交财务处进行发放。
3.纸质材料: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611岳老师;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404骆老师。
电子材料:hqugraduates@163.com。
4.工作联系:岳老师,0592-6161272。
研 究 生 院
2024年9月30日
复核通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