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及属地防控工作要求,原定于8月19-21日老生返校时间推迟一周,调整至8月26-28日。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不变,8月19日教职工报到,坐班制人员正式上班;8月22日老生正式上课,采用线上教学模式;9月3日新生报到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防控责任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区频发态势,省内多地市均有本土病例报告,且暑假人员流动性加大,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压紧压实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解读疫情防控文件精神,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守牢校园安全防线,保障秋季学期安全有序开学。
二、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返校安全
(一)返校人员安排
1.可返校人员:返校前10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或“有社会面感染者但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无密切接触史、无发烧咳嗽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已在校的留校学生除外)、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方可返校。
2.暂缓返校人员:返校前10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或“有社会面感染者但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有密切接触史、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返校前10天内有境外(澳门除外)旅居史等情况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3.其他情况:目前仍处于港台地区的学生及境外的华侨学生,需满足入境要求并完成各项防控措施后,方可申请返校和报到;仍在境外的留学生暂不返校,待国家政策统一调整后另行安排。
(二)返校时间安排
符合返校要求的教职员工按照各归口部门通知的时间返校,符合返校要求的老生返校时间为8月26-28日(因疫情形势变化需调整返校时间,将另行通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要求时段内返校的师生员工,需提前经所在单位审批后报学校备案;因科研、实验、补缓考等原因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返校时间。
(三)返校核酸检测安排
全体师生员工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到校第1、3天须再次进行核酸检测,要求全覆盖、不漏一人,其中,有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还需严格按照防控要求落实相应频次核酸检测。所有人员需严格按照核酸检测频次要求按时完成检测,未完成学校安排检测人员,请于24小时内自行到校外核酸检测点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所在单位备案。校内核酸检测点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做好返校途中安全防护
师生员工返校应尽可能选择直达的航班或车次,尽量不选择有经停涉疫地区的航班或车次。返程途中要做好所有乘坐交通工具的班次及座位号,保留所有票据及有关购买等记录,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注意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避免聚集。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进行清洁处理。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做好健康检测、防疫管理等措施,返校途中身体出现疑似症状,应当主动报告,及时就近就医。
三、线上线下结合,保障教学进度
学生返校后一周仍采用线上教学模式,后续将根据福建省、厦门市、泉州市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各学院(研究院)要提前做好教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保证线上线下随时切换,及时掌握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返校或因隔离原因无法按时返校的师生情况及其课程安排情况。教务处、研究生院要加强对各学院(研究院)新学期线上线下教学方案及学生补(缓)考方案的指导与监督,保障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强化校园管理,落实落细防控措施
(一)加强健康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排查和掌握师生员工(含共同居住人)返校前至少10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高中低风险区及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应按照属地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严格日常出行管理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开学返校人员流动量大,外出存在染疫风险,师生员工返校后仍应自觉佩戴口罩,返校后第3天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学生应尽量留在宿舍,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鼓励师生员工打包用餐。返校学生“非必要不出校”,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出行,不在校外长时间逗留,教职员工应保持“家校两点一线”,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全体师生员工要审慎评估出行风险,原则上不出境,避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及有社会面感染者报告但未划定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确需外出的,“谁申请,谁负责”,离开泉州、厦门两地的需向所在单位报备,跨省流动的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备案。各单位要认真审核师生员工外出情况,密切关注境内外疫情形势变化,及时掌握师生员工动向,确保行程可追踪、健康可监测。
(三)紧抓校门管控
严格执行校外人员入校审批制度,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所有进校人员须佩戴口罩,严格核验身份、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新生报到时,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校内。加强两校区班车运行管理,做好乘车人员的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
(四)严控校园活动
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审批管理,学生集中返校后两周内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控制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空间人员密度。
(五)落实安全服务保障
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对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进行传染源检测排查,开展食堂环境监测和评估,确保符合用餐标准,加强对冰鲜冷链物流的监控和管理,禁止采购进口冷链和风险地区食品原材料。严格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及手套。食堂开放堂食及线上点餐服务,落实错峰就餐、餐位间隔、减少交谈等,外卖不得进入校园。加强校园商业网点管理,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充足的基本生活服务。开展食品、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实验室、水电、校园及周边治安等领域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人、物、环境同防
开学前,全校要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校园环境消杀,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持续做好教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育馆、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的清洁和消毒、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等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做好供水设施(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提前对学校饮用水进行安全检测。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做好冷链食品包装、国内国际快递包裹预防性消毒,加强校园商业网点、校内临时隔离留观场所的规范管理和环境消杀。
(七)持续推进疫苗接种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新冠疫苗接种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但未接种疫苗的师生员工尽快完成接种,特别是18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和60岁以上离退休教职员工全程接种。要提醒督促大一新生暑假期间尽早在属地接种疫苗,确保入学前实现除禁忌症外应种尽种。
(八)加强防控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师生员工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保持居住环境卫生清洁,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积极参与健身活动,养成积极主动健康的生活方式。
(九)注重心理健康支持与疏导
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关注师生员工心理状况,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持续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继续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健全心理预警机制,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业就业指导和人文关怀,多种形式落实好家校联动机制,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群体的对口帮扶和引导,提供个性化助学服务。
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精准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长期进校人员、第三方合作人员(含共同居住人)行程轨迹、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及个人健康等情况,完善工作台账,提前谋划、科学部署、精准防控。学校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组将持续对各单位秋季开学及师生员工返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履行工作职责、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六、其他事项
1.宣传部、人事处、学生处、保卫处、国际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实验设备处、信息处、后勤资产处、离退休处、体育学院、图书馆、资产公司及校医院等单位应做好开学及师生员工返校细化方案,并于8月19日前将工作方案报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报送邮箱:yqfk@hqu.edu.cn。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格人员信息审核,确保返校师生员工符合返校要求,做好返校核酸检测组织安排及数据报送等工作,确保开学安全有序。
2.附中、幼儿园应根据中小学、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技术方案及泉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制定本单位秋季学期开学及师生员工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切实加以落实。
3.若因疫情防控需要,须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则另行通知。
华 侨 大 学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