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提高编辑部工作效率,促进编辑出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坚持稿件三审责任制度。审稿是编辑工作的中心环节,是一种从出版专业角度,对稿件进行科学分析判断的理性活动。收到作者稿件后,要切实做好初审、复审(外审)和终审工作。在三审过程中,始终要注意政治性和政策性问题,切实检查稿件的学术性、艺术性和知识性问题。
(一)初审。编辑部工作人员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的社会价值和学术价值进行审查,把好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写出初审意见,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二)复审(外审)。由编辑部聘请外审专家进行双向匿名评审。复审者须在通读全稿的基础上对稿件质量提出评审意见,作出总体评价。编辑部按照多数原则对争议稿件进行取舍,形成复审意见。
(三)终审。主编或学报编辑部主任对外审(复审)通过的稿件进行终审。终审主要对稿件思想政治倾向、学术质量、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等方面作出评价,最终确定录用与否。如果论文涉及重大选题或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内容,应当由主管部门向中宣部报批后,对稿件能否采用作出决定。
第三条 坚持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通读”制度。专业校对是学报出版流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直接影响学术成果的传播和学术刊物的质量。
(一)一校。由责任编辑对一校样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稿件格式、内容安排、参考文献著录、文字等是否符合出版要求,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图表、公式排版格式是否正确等,编校人员更正相应错误,如需要可联系作者修改或更正。
(二)二校。由责任编辑对二校样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是否符合刊物出版规范,更正文字差错,检查段落安排、图表位置、公式顺序编号、参考文献著录等是否符合出版要求。
(三)三校。由责任编辑对三校样互相交换校对,主要检查在一校、二校中可能遗漏的问题,包括稿件格式、内容安排、出版规范、参考文献著录、语言表述、文字差错、段落安排等。由外聘审读专家负责通读稿件,全面检查三校稿可能存在的问题。
(四)通读定稿。由学报主编或编辑部主任负责,检查通读三校样(或四校样)是否符合出版规范,最终签字确认,印刷出版。
第四条 每年年终进行评定,以发表稿件数量及版面数量计算,对差错率低于万分之一者进行奖励,对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五者进行处罚。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