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保证新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实验教学二次排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范围
1.以各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为依据,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在本学期开设的实验教学课程(含独立设课和非独立设课),在教务系统一次排课的数据基础上,针对其中的实验学时在实验室智能管理系统中进行二次排课,将实验项目、实验场地、实验时间、学生分组、授课教师等信息具体明确。
2.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大学物理实验(厦门校区)不纳入实验教学课程二次排课范围。
二、具体操作与要求
1.原则上实验课程的二次排课由承担实验教学的实验室负责,实验室负责人应在与课程教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根据课程进度合理安排实验项目,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有序开展。
2.实验室智能管理平台已经与教务系统做好数据对接,定期将本学期所有实验教学课程从教务系统更新导入实验室智能管理平台中。教学实验室负责人即日起登录:实验室智能管理平台->实验教学管理->排课入口->排课助手,进行实验教学课程的二次排课。二次排课信息经课程负责人审核发布,课程授课教师、选课学生即可在系统中查询到实验课程信息。
3.实验室智能管理平台中列入排课范围的所有实验教学课程要求做到应排尽排,各实验室一般应在开学后的第三周内(3月17日前)完成所有实验教学课程的二次排课工作。
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在实验室智能管理平台技术支持QQ群(群号:128157598)进行咨询。
联系人:泉州校区杨老师,电话:22699596;厦门校区陈老师,联系电话:616155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