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和华侨大学2024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会的统一部署,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学院、研究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见附件1)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二)完善分级分类管理。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日)
1.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3),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
2.各单位要根据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要确定本单位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填报《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见附件4)。
3.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对隐患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问题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4.各单位根据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撰写《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2024年)》(报告提纲见附件5),并填报《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4年)》(见附件6)、《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2024年》(见附件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见附件7)。以上报告和报表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完成并报送实验室安全科。
(二)整改总结阶段(6月10日起至10月15日)
1.工作开展期间,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调研,重点调研各单位实验室隐患整改、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等情况。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和实验室开展问责追责。
2.整改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撰写《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2024年)》(报告提纲见附件8),于10月15日前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实验室安全科。
电子版接收邮箱:aqk@hqu.edu.cn
纸质版接收地址:泉州校区施良侨科技实验大楼209,联系人:啜鹏杰,联系电话:0595-22691953
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实验大楼A219,联系人:金翊,联系电话:0592-6161555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4.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
5.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2024年)
6.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4年)
7.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
8.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2024年)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