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以参与单位提名2023年度省科技奖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 10:46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了保证学校以参与单位提名省科技奖项目的真实性和规范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提交时间:7月27日(周六)11:00,已提交的项目无需再提交。

2.项目公示材料:按照省科技厅通知,提名项目须在本地区或本部门以及前三名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出具单位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公示材料(纸质版)于7月30日(下周一)报送至两校区科技处。

3. 项目完成人纪检监察材料:请项目完成人联系第一完成单位确认纪检监察相关材料,若需要学校出具纪检审核意见,请于7月30日(下周一)报送纸质材料至两校区科技处。

4. 因此项工作前期已启动,加之具有一定时效性,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5. 材料报送地址: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4室或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09室。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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