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我校的“教学质量年”。4月5日,我校隆重召开2016年教学工作会议暨“教学质量年”动员大会,研究部署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工作。会议在全校师生中引起了热烈反响,各学院也纷纷召开座谈会,讨论贯彻落实教学工作会议的精神。华侨大学报开辟系列报道“教学质量年访学院”,介绍各个学院贯彻会议精神,提升教学水平的理念、计划和做法等。
教学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法学院如何立足自身的专业特点及法律行业政策形势的变化,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和探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日前,华侨大学报记者走访了法学院,就此进行了深入了解。
核心教学:尝试改变 强调办学特色
不同于其他学院,法学院的本科教育只有法学一个专业,专业内设有十四门基础必修课,被称为“核心课程”。这些课程的设置依托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导致在很长一段时间,全国的法学本科专业都无法改变或避免这样的课程体系。201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成为报考改革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条件之一,这意味着未来的法学专业学生本科在读期间将不能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于此,本轮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法学院尝试对原有的核心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同时修正专业课程,强化专业特色。
据法学院副院长白晓东介绍,十四门核心课程现占法学总体专业学分的近6成。学生在本科阶段没有了司法考试的压力后,法学院将着手调整部分课程。“在现有的师资条件下,删减几门课程较难做到,但我们将考虑适当调降部分课程的学时、学分,同时保证《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基础课程的分量。”白晓东如是说。
在法学院现有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除十四门核心课程,还设有五门体现办学特色的专业课程,分别是法理学、合同法、公司法、环境法、财税法。“核心课程属于基础理论知识,是法学学科的基本框架,那么专业课体现的就是办学特色和学科高度。从课程设置可以看出,目前我们更侧重于民商领域。”白晓东介绍道。除此之外,结合我校的侨校特色,法学院还设有一个“涉外法律”方向,由各个教研室安排涉外人才培养特色的课程,形成与一般法学专业不一样的课程体系。在“压缩总学时”的方针指导下,专业课程的学时、学分也将适当压缩,部分课程将纳入必修课。白晓东说,“我们将适当考虑教研室的开课能力,精简、调整原有的专业课,以适应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需要。”
选修及实践教育:推倒重建 重点培养学生能力
基于法学专业的自身特点,法学院设立的选修课不仅仅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或是笼统地扩大知识面。实际上,法学院正着手以选修课为中心来进一步建构学院的办学特色,加强学生能力的培养,同时将创新创业理念纳入选修及实践课程。
据白晓东介绍,目前法学本科专业选修课总共占有18个学分,但原有的选修课程多达数十门。在本轮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中,法学院将取消原有的选修课程设置,让各个教研室进行重新申报。白晓东指出,“选修课程的重新构思和申报,不是止步于一个去粗取精的过程,我们更鼓励教师结合自身研究方向、专业偏好、研究成果等设立课程,这不仅更好地贯彻了学院的办学特色,也能够给予学生更高的选择自由度。”
关于实践教育,近年来法学院一直贯彻着“走出去,请进来”的教学模式。“不能关起门来办学,法学人才尤其如此。”白晓东说。今后,法学院将致力于扩大法学专业学生的实务锻炼平台,从传统的公检法机关部门、律师事务所等扩展到港口、自贸区建设,刑侦等领域;改变法律实务课程“送分”的现状,延请外来专家开设系列课程,提高对学生的要求;加强实习管理,尝试与司法机关建立常态性合作等等。下学期开始,学校将把每学期的17、18两周作为实践教学周。法学院参考厦门大学实行多年的小学期制,正在思考是否将一学年共四周的实践教学时间纳入一个整体,建立一套考核教师和学生的办法。
此外,法学院还将着手建立一套跟踪、反馈办学效果的机制,关注毕业生走向社会后的就业情况以及在工作岗位的专业表现,以期指导办学,检验成果。
课程建设:重视教风 提升课程质量
“教学质量与课程建设的好坏,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规范性有很大的影响。”白晓东表示,高校教师教学与科研的精力分配以及对于教学质量、水平的评估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法学院一方面激励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加强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另一方面从教学资料的完整规范、及时更新,上课纪律的维持等强调规范、认真的教学。
目前,法学院设有基础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和诉讼法学6个教研室,为加强对学生的要求,增进师生沟通,每个教研室根据课程特点制定阅读计划,在课程的每一个章节后布置阅读书目,并要求在每个学期撰写2至3篇论文。此外,法学院还将落实规范听课制度,促进教师之间上课技巧与经验的交流。根据学校推进建设优质示范课程的指导原则,未来法学院计划在每个教研室推出1至2门精品课程。
关于通识教育,法学院也有自己的思考。“通识教育不能只是对某个学科或是知识点的草草了解,通识课程由专业学院开设,就带有比较强的专业性,区别于一般的公共基础课。”白晓东指出,“当下的高校教育主要侧重于专业知识与能力的培养,忽视了大学生作为公民的基本素养。对法学院来说,从专业角度讲解《宪法》《婚姻法》等基本法规,培养学生融入社会的能力是一个可行的方向。”白晓东还表示,法学院将依托在参与慕课课程中吸取的经验,与马克思主义学院等相关学院合作或是协商解决课程设置问题,积极参与到学校落实通识教育的工作中来。
(原载于《华侨大学报》2016年5月17日第8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