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侨大学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华侨大学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生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决定复核2024-2025学年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复核范围:华侨大学2024-2025学年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生。
(二)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奖学金学生需达到以下要求:
1.对华友好,遵守校规校纪;
2.学习态度端正,出勤情况符合学业要求;
3.原则上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学年考核结果需为合格及以上;
4.入学以来或者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习绩点不低于2.0,即为复核通过;绩点在1.0至2.0的,减半发放其2024-2025学年的生活补贴;绩点1.0以下的,暂缓发放其2024-2025学年的生活补贴。学年中达到复核条件时可有一次机会申请重新复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申请复核资格:
1.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2.学年内因违规违纪,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学年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低于98分(截止2024年5月);
4.违规使用无牌、套牌、超标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违反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的。
二、时间与程序
(一)申请时间
7月4日-7月10日。凡未按时提交复核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复核者须下载《华侨大学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复核申请表》(附件2),用电脑填写完整后打印,于7月10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含有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学工办(以学院通知为准)。
2.学院初审。7月11日-7月16日,学院根据《关于复核2024-2025学年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的通知》及《华侨大学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生考核办法(试行)》,结合申请者综合表现情况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17日中午12:00前将复核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学院2024-2025学年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复核汇总表”命名后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jwszx@hqu.edu.cn,并将学生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含有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和复核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交两校区学生事务办事大厅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事务窗口。
3.学校复核。学生处将根据各学院初审意见和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生考核结果,并结合整体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商有关部门后公示并确定复核结果。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95-22690097。
三、注意事项
1.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由学校统一认证,申请表中学生个人暂不填写;
2.汇总表中学生顺序按照附件1提供的参评学生名单先后依次排序;“学院意见”栏请从下拉框选项选择;
4.学院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校学〔2022〕6 号)要求做好学院初审并做好资助档案管理工作。
附件:1.华侨大学2024-2025学年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参评学生名单
2.华侨大学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复核申请表
3.华侨大学2024-2025学年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复核汇总表
4.华侨大学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生考核办法
学 生 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