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24年7月全日制港澳台侨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正常学制内全日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及华侨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休学者、不含已毕业学生)
二、发放标准
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一次性发放500元人民币;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一次性发放1250元人民币。
三、工作进度安排
各学院于7月12日上午12:00前完成7月的发放造表,提交学生事务办事大厅港澳台侨学生事务窗口,学生处审核后报财务处审批发放。
四、注意事项
1.信息准确完备。请各学院根据学生在读情况,按照《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委托发放清单》(见附件),做好造表工作。不要随意改变发放清单格式,一般博士研究生排列在前,发放人数、金额加总时要进一步核实得当,不要手写涂改。
2.材料提交规范及时。请各学院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经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章后提交一式两份,其中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须手写签名。电子版命名为“****学院+2024年7月全日制港澳台侨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清单”发送至xscjwszx@hqu.edu.cn。
附件: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委托发放清单
学生处
2024年7月9日
附件.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委托发放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