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由法学院主办,法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法学院团委、学生会承办的“华大法学论坛”系列学术讲座第八期在祖杭楼2-7教室举行。讲座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赵万一教授主讲“中国究竟需要一部什么样的民法典”。法学院师生听取了讲座。

    赵万一从“什么是民法”讲起,指出由于民法的内容过于广泛,且各国各学者对民法的理解不同,所以很难将民法的定义准确概括;民法典的价值在于为社会、国家的法治建设提供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因此我国民法典应当重点反映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若无民族精神与法律制度的完美结合,民法典很难在本国生存,更遑论在国际上发展。 

    从梅因的名言“判断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高低,只要观察一下民法和刑法在该国法律文化中的地位即可获知:大凡文明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其民法就比较发达,并且会在整个国家的法律文化中居于核心地位”引出,赵万一点明,民法典应当是人类文明的阶梯,民法典应当体现人文主义精神,民法典的目的是实现人本身,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应作为制度设计的终极目标。赵万一并延伸至商法,将商法的物本主义与民法的人本主义进行对比分析,指出民法要以人为本,远离市场经济,这是因为市场经济具有盈利性质,而这种特性恰恰与民法淡泊名利的人本精神背道而驰。

    赵万一还运用生活中的例子,深入浅出地讲述了民法应是一种生活方式,基于民法可改造原有的生活方式,民法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它应当与公民对法律的预期保持高度的一致性。他深度剖析了孟德斯鸠关于“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都是整个国家”的观点,强调个人应居于国家中的核心地位,个人是国家存在的基础。我国民法典应当确立私权优先,私法优先,民法不但要保障人能活下去,还应当保障人有尊严地活下去。

    赵万一并就相关问题与师生进行了问答互动,耐心解惑。

赵万一作讲座

讲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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