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工商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指标
工商管理学(120200)拟招收40名(含已接收推免生6名)。
二、复试范围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2.调剂生:收到“华侨大学复试通知”短信且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者。具体名单另行公示。
三、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经研究决定,我院的复试最低分数线如下:
四、调剂
(一)调剂申请条件
1.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国家A类考生2024年复试分数线为准;
2.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1201或1202开头;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专业
1.专业代码:120200
2.专业名称:工商管理学(按一级学科招生)
3.研究方向:
(1)企业管理(跨国企业投资、华商管理、国际商务、财务管理)
(2)企业创新创业管理(知识与创新管理、创业管理、组织变革、组织行为)
(3)企业大数据管理(数字营销、信息管理、个性化推荐、大数据隐私)
(三)调剂申请程序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第一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申请。我院会给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待录取,逾期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
(四)调剂名单确定依据
1.按政治、英语、数学三科总分由高至低排序,如三科总分相同,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2.优先考虑本科所读专业为经济、管理类考生。
五、复试
(一)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入围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1.《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和复试试题安全保密。(双面打印,签字)。
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华侨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该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一律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相关信息为准,凡是不一致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一律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往届毕业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初试准考证。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8.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二)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 一志愿考生:2024年4月1日,下午1:00,经管楼607会议室。
2. 调剂考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时间、地点
1. 一志愿考生:2024年4月1日,下午2:00,经管楼609会议室。
2. 调剂考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具体内容及方式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方法
严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合其面试表现,必要时与其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对每一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严格考核。
(六)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二周内向招生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未提交的或者逾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可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见附件3)。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一)分数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复试不合格者(不足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3.复试后,调剂生成绩合格者(包括体检合格),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被列为“待录取”,考生同时在中国研招网上点击确认。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公布在学院主页(网址:https://ggxy.hqu.edu.cn/zsjy/yjszs.htm),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留意。
七、其他
1.复试考生禁止将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和记录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复试考场,违反者直接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2.联系方式:
复试录取事宜及申述电话:吴老师0595-22692651
一志愿复试QQ群:813487339
调剂咨询QQ群:466940886
本实施细则,由工商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工商管理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