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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4-24    点击:[]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华侨大学相关规定的要求,为做好工商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特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复试范围

申请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复试名单

具体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另行公示。

、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拟定2024429日,如调整,另行通知。每位考生复试时长20分钟。

(二)复试具体内容及方式: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复试内容及结构

(三)复试成绩

总成绩=面试考核分×80%+科研能力考核×20%,总分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科研能力考核主要通过考生提交的已发表、已录用学术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体现个人学术、科研能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录取办法

(一)录取优先次序如下:

1.导师招生名额内第一志愿考生;

2.导师招生名额内申请更换导师的考生;

3.上述同等条件下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二)考核不合格者(面试考核分低于60分或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公布在学院主页

(网址:http://ggxy.hqu.edu.cn/),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留意。

、其他

(一)复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禁止携带电子产品及纸质材料,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二)未尽事宜以《华侨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工商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为准。

(三)联系方式:

复试录取事宜:吴老师 0595-22692651

投诉、申诉受理:陈老师 0595-22690270

本实施细则,由工商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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