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医学院分子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拟公开招聘委托型项目制科研助理2名,工作地点在厦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起点,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毕业生须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其他辅助支撑工作服务的意识;
4.满足具体岗位的专业等相关要求。
二、岗位要求及职责
岗位 | 人数 | 岗位要求 | 岗位职责 |
科研助理(一) | 1 | 生物工程相关专业 | 1.负责海洋平台实验室日常维护; 2.负责星虫蛋白中试; 3.根据岗位变化的实际需要,服从课题组调整安排。 |
科研助理(二) | 1 | 1.有机化学相关专业;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创新精神,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 1.负责相关课题研究; 2.负责相关精密仪器维护; 3.根据岗位变化的实际需要,服从课题组调整安排。 |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4年7月8日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扫描、命名、打包后一起发送至zhanghong@hqu.edu.cn。
(二)考核
团队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应聘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在此情况下组织的考核,应聘者成绩需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综合考核、职业特质测评,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确定拟聘人选后,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应聘者原则上应在接到聘用通知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委托型项目制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首个聘期3年。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团队及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应聘。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相关信息会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张老师,05926162996、18850174283。
华侨大学医学院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