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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关于评审2024-2025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4-05-16 16:17:19

数学科学学院关于评审2024-2025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学院非毕业班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其中,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月、330元/月、280元/月三个等级,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49月至20256月。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班级根据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的实施情况确定下学年的成员名单及资助等级,总数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人数的25%以内(本科生与研究生名额分列)。其中,获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20%,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5%;二等和三等人数在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总人数和总金额的范围内详见附件8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本科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资助项目,“自立生”名额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5%以内。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本科生中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请各班重点考虑)。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根据新修订的《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2)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各班级可通过灵活方式,如电话联系、线上视频回访其亲友等途径,侧重了解学生在受助期间学习、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其困难生认定及资助情况做出调整。

4.各班级应做好资助材料归档工作,对每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阳光成长计划”评审等材料进行分类建档封存,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及学院逐级审核(5月16日至523日)

1.学生本人进行自主申请(5月20日12:00前完成线上申请,纸质材料提交民主评议小组)。

1)线上申请:

学生进入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阳光计划进行资助申请

2)线下提交: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附件2.华侨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评估表

附件3:贷款系列表格有意愿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提交,无意愿则无需提交

2.班级评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5月23日17:00前)。

各班级组建民主评议小组5月2317:00前根据附件8以及附件9对申请阳光成长计划的同学进行讨论,并进行班级公示。其中,民主评议小组(组成成员为奇数,一般不少于5人包括班主任、班委、班级其他成员代表

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提交以下材料: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附件2:华侨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评估表

附件3:贷款系列表格无申报则无需提交

附件4:班级评审会会议记录

附件5:2024-2025学年本科老生国家助学金等级名额分配表

附件6: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附件7:阳光成长计划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表(2023-2024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以上材料,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2024年5月23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学院2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hqusxtw@163.com,文件统一命名为“年级+班级+老生‘阳光成长计划’汇总材料”。

第二阶段:学院审核(524日至5月30日)

524-530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召开会议讨论,并在“阳光计划”系统进行逐级审核,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资助落实

1.贷款审批:预计6旬,学生资助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2.国家助学金发放: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老生部分)从9月份开始发放。

六、其它说明

1.根据国家政策,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元/月。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资助项目。

2.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和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4-2025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3.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及续贷)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提交2024-2025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申请以及助学贷款申请,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居民身份证应正反复印)

4.各班级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附件2:华侨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评估表

附件3:贷款系列表格无意愿则无需提交

附件4: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等级名额班级分配表

附件5: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附件6:班级评审会会议记录

附件7:阳光成长计划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表(2023-2024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以及2024-2025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均需提交)

附件8:2024-2025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班级金额分配表

附件9:《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45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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