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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24年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浏览: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和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院接收2024级推免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三)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

音乐专业(135200,区分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音乐教育 (Z1)、钢琴演奏(Z2)、声乐表演 (Z3)

主要课程设置:

音乐教育:音乐教育哲学研究、课程设计与教学实践、合唱指挥教学与实践、即兴伴奏、自弹自唱、多声部音乐创编与排练、音乐教育研究方法、微课教学、音乐教育学概论

钢琴演奏:钢琴演奏1-5、重奏1-2、艺术指导、中外钢琴发展史

声乐表演:声乐专项主课1-5、重唱、声乐舞台、艺术指导、中外声乐发展史

三、申请流程

(一)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申请

有意申请我院推免生的考生,请提前电话联系学院并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由学院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考核。审核通过的考生获得本科学校的推免资格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的第一天完成对我院的申请。

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一份。

2.提供能反映本人真实研究水平的简介、成果或相关论文。

3.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等。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或拟录取资格。上述材料按顺序制成压缩包,命名为:“姓名-专业-方向-推荐免试报名”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发至邮ywxy@hqu.edu.cn。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

1.网上报名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在招生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核

我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在12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院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我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按照推免生接收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地点

地点: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演播厅

第二轮面试时间:2023年10月17日(星期二)下午2:30开始

(2)复试流程

①考生首先进行自我介绍(准备能反映本人真实研究水平的成果或相关论文,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等情况的PPT);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展示及相关专业知识提问;

③面试结束。

(3)复试内容

a.综合素质与能力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现场随机抽取,考生脱稿回答。

b.专业素质和能力展示

Z1音乐教育方向

①10分钟以内的教学片段展示(以中小学音乐教材内容为中心)

②主项展示1首

③自弹自唱1首

Z2钢琴演奏方向

练习曲1首、三声部以上复调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中外乐曲自选1首

Z3声乐表演方向

①美声唱法:A.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B.中国声乐作品1首

②民族唱法:A.民族歌剧咏叹调1首B.民族风格作品(民歌、民歌改编作品、古曲、创作作品等)1首

4.录取

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可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四、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院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本简章其它未尽事宜依照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hqu.edu.cn/index.ht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2-6162028/18926947047

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2023年9月25日

学院党政办公室:05926162029     学生工作办公室:6162002     邮箱:ywxy@hqu.edu.cn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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