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2023〕29 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拓宽学生国际视野,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满足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的需求,学校拟组织选拔学生于2024年寒假赴境外一流大学或世界500企业短期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2024年寒假出境交流项目涵盖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日本武藏野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日本访学奖学金特别团、英国曼彻斯特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韩国汉阳大学、香港大学、澳门大学、香港IEP世界500强国际金融研习等,项目详情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项目列表。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不限专业;须满足所申请项目的招生对象及专业背景要求。
2.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能按计划顺利完成交流任务。
4.英语基础良好,达到所申请项目的语言要求。
5.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承担项目费用。
三、学分转换
1.参加项目的本科生可根据《华侨大学本科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教务〔2018〕16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学分转换事宜。
2.参加项目的研究生可根据研究生院《华侨大学研究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管理、课程管理及学位论文环节管理暂行办法》(研究〔2017〕7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学分转换事宜,申请转换课程只限于我校培养方案中的非学位课程。
3.有学分转换需求的学生请在“学生交流项目管理系统”申请时填写“选课计划”模块,所修读课程学分应不小于拟替代课程学分,经审批同意后方为备案有效。学生交流结束返校后,教务处、研究生院将按照已批准备案的“选课计划”,受理交流课程成绩认定申请。
四、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于11月3日(星期五)12:00前,按要求登录“学生交流项目管理系统”(https://ws.hqu.edu.cn/exchangeIndex)报名并提交。各相关学院于11月8日(星期三)12:00前,依据学生满足项目申请条件的情况在系统完成按序推荐。
2.获得学院推荐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按照学生专业排名百分比排序同时兼顾学院及专业分布的原则择优推荐,并在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
3.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我校向合作方提交正式申请资料,最终录取权在合作方。
4.若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学校可能相应做出调整或中止项目的安排;申请学生务必服从各组织方的统一安排。
五、项目联系人
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科(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区1715室)。
联系人:金老师0595-22690731,邹老师0595-22692933。
附件:2023年第十批学生出境交流项目信息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
教 务 处
研 究 生 院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