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十二期和第三十三期
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的通知
委组〔2022〕41号
各基层党委: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党支部书记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现决定在泉州校区和厦门校区分别举办第三十二期、第三十三期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生党支部书记。书记不是由学生党员担任的,可选派副书记或支委参训。
二、培训课程安排
1.业务教学:安排《发展党员工作实务》、《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解读两门课程。
2.业务交流:安排部分基层党委组织员作经验交流。
3.理论教学:安排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课程。
4.实践教学: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本次培训原则上不跨校区报名。
2.各单位请于10月27日上午12:00前将《华侨大学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的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邮箱zzb@hqu.edu.cn。
3.各单位要重视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加强对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党校纪律,提前到教室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培训期间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者经基层党委同意后,报党委组织部、学校党校批准。
联系人:李莎,电话:0592-6160155。
附件:1.华侨大学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报名表
2.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2年10月21日